有關過度拆分股票證書的安排

為促進股份過戶登記服務的有效管理,並避免過量發行碎股股票證書,本公司(作為上市發行人之股份過戶登記處)將就股票證書拆分為每張代表一股或少於一手買賣單位股份數目的股票證書之申請,實施以下新安排。

每名股東基於真誠的贈與或收藏用途而提出的申請,可獲一次性處理,惟須符合以下條件:

情況 安排
股東現時並無持有任何代表一股或少於一手買賣單位股份數目的股票證書 申請可獲接納。最多可發出三張每張代表一股或少於一手買賣單位股份數目的股票證書。
股東已有持股,但並無任何股票證書代表一股或少於一手買賣單位股份數目 申請可獲接納。最多可發出三張每張代表一股或少於一手買賣單位股份數目的股票證書。
股東已持有代表一股或少於一手買賣單位股份數目的股票證書 申請將不獲接納。

上述安排適用於(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 從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HKSCC)提取股份;
  • 從其他股東轉讓股份;及
  • 拆分已登記在股東本人名下的現有股票證書。

股份過戶登記處保留權利要求股東提供相關證明資料,並可拒絕處理其認為可能導致過度拆分股票證書,或不符合上述安排目的的任何申請。

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接待處:(852) 2231 1222,或電郵至市場監察部(USM/ASR): [email protected]